大学政策

文件代码:PRO.GRDCLATT.波尔
批准日期:12/09/05
修订日期:2008年11月12日、2007年7月5日
批准:教务委员会

成绩及出勤率

评价学生的成绩是教师的责任. 假定在课程的进行过程中,每位教师都已充分运用, 有效的措施,将导致一个目标, 合理可靠的成绩分配,并且这些措施将在学期开始时告知学生.

指导教师应采取合理措施, 在类结构的框架内, 对学生进行评估,并在询问时将结果提供给学生. 教师应设法与那些作业不理想的学生进行协商.

一门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学业后才可获得不完整的成绩, 由于他/她无法控制的情况,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程要求. 仅仅是没有完成作业或没有参加期末考试, 除非生病或其他紧急情况, 不证明记录不完整是合理的吗. 所涉及的情况必须以令教员满意的文件形式记录.

如果老师没有在截止日期前记录学生的成绩, “不完整”将被记录. 教师有责任提出成绩变更请求.

学生应该参加他们注册的所有课程. 教师在考虑缺课的理由时应该有良好的判断力, 但学生有责任与老师协商,并同意任何合理的安排来补偿他/她的缺席.

学生连续几节课没有出现在课堂上, 教师可以联系学生发展和成功中心办公室,以便尝试找到学生.

请注意未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完成注册的课程,学生将不能获得成绩或学分. 对学校有任何义务的学生(如未付罚款), 学费, 费用, 宿舍收费, 入院文件丢失, 等.)在履行所有义务之前,不允许注册课程,并且不应期望在他们没有资格注册的时间段内追溯注册. 未注册课程的学生必须在注册课程的最后一天(通常是第10天)之前获得教师的许可才能上课。. 未经讲师和主席/主任的许可,未经正式注册的班级不得超过最后公布的注册日.

更改职系要求:

如果老师在决定学生的最终成绩时犯了错误, 报告的成绩可能会改变. 其他原因引起的职等变动通常在不完整职等下进行, 年级的吸引力, 或者学术诚信政策. 本政策下的变更, 成绩变更申请应由讲师提出,并在下学期开始后三周内报告给教务处. 系主任必须承认这个请求, 表明他或她已经审查并批准了等级变更. 收到有效的更改职系请求后, 注册官办公室将更改永久记录, 并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学生和学生的学术顾问. 注册主任办公室将不采取任何行动退回任何不符合理由规格和要求的系主任确认的成绩更改请求.